用「標準化分數」取代直接比較各系「原始加權平均」——因為不同系採計科目與加權倍率不同,原始分數天生不可比。 資料來源: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+ 大考中心公開統計,僅涵蓋「考試分發」管道。
| # | 學校 / 科系 | 採計科目與加權 | 錄取人數 | 最低錄取分數 | 分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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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公布的「最低錄取分數」,是每一系「最後一名正取生」的加權總分,不同系採計的科目組合與加權倍率各不相同,因此原始總分無法直接比較。
把總分平均攤回「每科equivalent分數」,但沒有校正每科天生的量尺差異──例如採計高均值科目(如國文)或把某科加倍計分,都會讓這個數字虛高,與真實競爭力無關。
其中 wᵢ 是該系對第 i 科的加權倍率,μᵢ、σᵢ 是該科在「全體到考生」中的母體平均與標準差。z 分數代表「這個最低錄取總分,換算成標準差單位,高出全體考生平均幾個標準差」──不管系所採計哪些科目、加權多重,都換到同一把尺上,可以直接比較。
| 科目 | 平均 | 標準差 | 到考人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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